茉子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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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ME】福尔摩斯AU

脑洞求认领QAQ

好想看从阿富汗回来的小军医花朵和福尔摩斯马总的故事XD
总觉得两个人之间很适合福华的气息→(原著福华,没办法,夏洛克和妮妮太受了(扶额
部分文字选自福尔摩斯探案集原文


(片段一)【花朵初遇马克就遭炫技】
  这次战役给许多人带来了升迁和荣誉,但是带给我的却只是不幸和灾难。我在伦敦无亲无故,像空气一般自由,在我想要租房的那天,偶遇了达斯汀,他曾是我伦敦大学的同学,在这茫茫的伦敦中,遇到一个当年要好的朋友,确实不是件易事,我们相谈甚欢后,我对他讲了租房的事。
  

  我的伙伴说:“这真是怪事,你是今天第二个对我说这件事的人了。”
  “头一个是谁?”
  “一个搞技术的,今天早晨还在面无表情地抱怨找到一座好房,租金很贵却没人合租。”
  我说:“好啊,我可以去,两个人住着也总比一个人好。”
  其实当初我的父亲还是有些资本的,但因为我不愿念经济与他闹翻后,我便有些拮据。
  

  谁知达斯汀做了个鬼脸,说:“你还不知道马克·扎克伯格吧?他可不是什么能长期相处的人。”他压低了声音,“他是个,怪人。”
  “为什么,难道他有什么地方不好吗?”达斯汀这句话反而让我提起了兴趣,谁能让大学时被称作怪人的达斯汀这么评价?
  “也不,只是他研究的东西很杂,稀奇古怪,足以使他的教授都感到惊讶,但是他本人,大概还算得上是个正派的人。“

  我问道:“你从来没有问过他在钻研什么吗?“

  “没有,他从不肯说出心里话,虽然在他高兴的时候,是滔滔不绝地很爱说话,语速还快的惊人,让人几乎跟不上他的思维。“

  我说:“我倒是愿意见见他,如果我要和别人合住,我倒愿意和这种好学而沉静的人一起,毕竟我受不了热闹与刺激。话说回来,怎样才能见到你那位朋友呢?“

  达斯汀说:“他现在一定在实验室里摆弄些奇怪的机械玩意儿,他要么几个星期不去,一去就要在那耗上几个日夜,如果你愿意的话,我们可以吃完饭一起去。“

  路上,他又给我讲了些关于扎克伯格先生的事儿,最后搓着手说:“说实话,我和他也没有熟到朋友的份儿上,所以…“

  我盯着他的眼睛说:”看样子你是要缩手不管这事儿了呀,其中一定有缘故,让你这热情的性子都却了步,那位扎克伯格先生的性格究竟怎样?“

  他局促地笑了笑说:“其实也没什么,这个人的性格,大概就是太过科学化了,几乎到冷血的程度,有一次,他把一小撮植物碱分给一个可怜朋友尝了尝,大概这不是出于恶意吧,平心而论,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他吞下去,大概只是对确切的知识有些强烈的爱好。“他后怕地耸耸肩,我猜测这个可怜朋友大概是他自己。

  “这种精神也是对的呀。“

  “是吧,但是也太过份了点。我曾经还看见他抽打尸体,天知道他要干什么。好了,我们到了。“达斯汀领着我走过一条狭窄的胡同,穿过一扇门。一个身高偏矮,满头卷发的男人伏在桌子上聚精会神地工作着,瞧见我们来了,点了点头,拿起试管,带着些骄傲说:”我发现了一种试剂,只能用血色蛋白质来检验。“

  达斯汀说:”马克,这位是爱德华多·萨瓦林先生。“他盯着我的眼睛看了几秒,我有些尴尬的准备开口时,他突然说:”看得出来,你到过阿富汗,如果你想租房的话,可以。“

  “那个,先生,你怎么看出我到过阿富汗?“我吃惊地问道。

  “这种事无关紧要。“他说,”现在的正事是血色蛋白质溶剂,相信你也能发现这项成果的重要性吧!“

  我看了看达斯汀,他无奈地耸耸肩,我尴尬地开口:“是的,这在化学上无疑是很有意思的,但在实用性上…”

  “什么,这是近年来最实用的发现了!”他激动地拉着我的袖子拖着我到桌子边,“咱们弄点鲜血,”他说着,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,再用一支吸管吸了那滴血。

  现在把这一点儿鲜血放到一公升水里去。您看,这种混合液与清水无异。血在这种溶液中所占的成分还不到百万分之一。虽然如此,我确信咱们还是能够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。”说着他就把几粒白色结晶放进这个容器里,然后又加上几滴透明的液体。不一会儿,这溶液就现出暗红色了,一些棕色颗粒渐渐沉淀到瓶底上。他看着我,抿着嘴角,不知怎的,我看出了一个孩子期待地等着老师批改他的作业的味道,我点了点头:“确实有意思。”

  “岂止有意思,简直妙极了!爱德华多是吧,我能叫你Wardo吗。Wardo你看过去用愈创木液试验的方法,既难作又不准确。用显微镜检验血球的方法也同样不好。如果血迹已干了几个钟头以后,再用显微镜来检验就不起作用了。现在,不论血迹新旧,这种新试剂看来都一样会发生作用。假如这个试验方法能早些发现,那么,现在世界上数以百计的逍遥法外的罪人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。”

  我有些叹服地喃喃:“却是这样。”

  旁边的达斯汀看着我们,嘴里不知念叨这什么,似乎是“他居然记住了你的名字”。但此时我的内心已有些被这个神秘而智慧的男人所折服,也不去管其他的了,便愣愣地听着他阔论着不着边际却的确知识渊博的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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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一想马克的心理活动,第一次见面不知道该说什么,连你好都忘了直接炫推理,孔雀开屏一样的动作,真的萌我一脸血啊!


片段二【花朵想知道马克的职业】

  他既不象是为了获得科学学位而在研究任何学科,也不象是在采取其他任何一般的途径,使他能够进入学术界。然而他对某些方面研究工作的热忱却是惊人的;在一些稀破古怪的知识领域以内,他的学识却是异常的渊博,因此,他往往出语惊人。肯定地说,如果不是为了某种一定的目的,一个人决不会这样辛勤地工作,以求获得这样确切的知识的。因为漫无目标、无书不读的人,他们的知识很难是非常精湛的。除非是为了某种充分的理由,否则绝不会有人愿意在许多细微末节上这样花费精力。

    他的知识疲乏的一面,正如他的知识丰富的一面同样地惊人。关于现代文学、哲学和政治方面,他几乎一无所知。当我引用托马斯·卡莱耳的文章的时候,他傻里傻平地问我①卡莱耳究竟是什么人,他干过些什么事情。最使我惊讶不止的是:我无意中发现他竟然对于哥白尼学说以及太阳系的构成,也全然不解。当此十九世纪,一个有知识的人居然不知道地球绕着太阳运行的道理,这件怪事简直令我难以理解。

    他看到我吃惊的样子,不觉翘起嘴角说:“你似乎感到吃惊吧。即使我懂得这些,我也要尽力把它忘掉。”

    “把它忘掉!”

    他解释道:“你要知道,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象一间空空的小阁楼,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。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。这样一来,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;或者,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。因此,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感到困难了。所以最要紧的是,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。”

    我分辩说:“可是,那是太阳系的问题啊!”

    他不耐烦地打断我的话说:“这与我又有什么相干?你说咱们是绕着太阳走的,可是,即使咱们绕着月亮走,这对于我或者对于我的工作又有什么关系呢?”

    我几乎就要问他,他的工作究竟是什么的时候,我从他的态度中看出来,这个问题也许会引其他的不高兴。于是我便把我们的短短谈话考虑了一番,尽力想从这里边得出一些可资推论的线索来。他说他不愿去追求那些与他所研究的东西无关的知识,因此他所具有的一切知识,当然都是对他有用的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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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好吧我承认这段其实是我复制黏贴原著的,然而有些语句和马克本人性格特征真的好像(捂脸

想一想,一个只对花朵话痨对其他人爱理不理的侦探马克,喜欢花朵用佩服的眼神看着自己的马克,一心一意照顾生活残障九级的妈妈花朵,在侦探旁边晃悠来晃悠去的花朵,写文章夸马克的花朵(自动脑补采访时不停夸杰西的加菲w),多!萌!啊!

求文求扩充!土下座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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